1.提高农业生产设施建设投入,做好新一轮布局,合理规划农田交通、水利电力、网络的科学规划设计,提高土地产出能力。
2.加大对方便实用的小型农机的研发、改良资金投入和农机直补力度;规范农机经营市场化,同一品牌每个县需有多个经营主体,不能区域垄断经营,打击实用农机经营暴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