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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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08-30 16:56:02 【字体:

各州(市)人民政府:

《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统计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29日


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序 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社会公共服务发展,健全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依据《国家“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要求,编制《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公共服务按照供给的权责分类,包括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类。非基本公共服务又分为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群众基本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以公益性为主要特征、以公共资源为主要支撑,是各级政府承担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是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之外,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服务需求,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政府通过支持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引导服务供给、规范服务质量、调节服务价格等责任,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生活服务是为了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完全由市场供给,公民按市场价格付费享有的服务,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相关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三者的边界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水平和质量都将稳步有序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本规划公共服务主要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九大领域。规划总结“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成果,分析“十四五”发展的机遇与挑战,阐述“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云南省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总纲领和行动指南。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是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十三五”期间,我省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清单化、标准化、制度化等原则,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各项任务和工作,全省公共服务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标准不断明晰,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充分,供给方式不断创新,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基本民生底线不断筑牢,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全面提升,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为“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大病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养老托育服务等一系列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制度安排逐步建立健全。出台了《关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6号),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率先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各地共同财政事权,规范相关保障标准和分担比例。有利于增强政策的稳定性,更好地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提高。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实施《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明确责权关系、创新治理方式,推动实施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各级各类服务标准逐步完善达标。

二是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已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2020年,全省共有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25942所,其中幼儿园13385所,普通小学10688所;普通初中1689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276所)。持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新增14所高等学校,现有高等学校83所,其中本科院校32所,高等职业学校和专科学校50所,成人高等学校1所,涵盖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学校、普通本科、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多种形式。全省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达6.89张,超过全国6.46张的平均水平。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6人。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显著下降,连续3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较2010年增长4.48岁,增幅居全国第一。“十三五”期间,全省建成和在建养老服务机构1168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81个,养老床位达18万张,较“十二五”末增长46%,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20年底,云南省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1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1片,中国传统村落708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0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5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7片,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7个,历史建筑1949处。不断在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法规、技术标准、日常监管等方面用力,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村庄规划工作全力推进,全省完成行政村村庄规划9897个,农村危房改造取得历史性成就,村落保护和风貌提升取得积极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成效。

三是保障能力更加稳固。社会兜底能力和保障水平均显著提高。截至2020年底,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980元和128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7680元和4500元;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31%,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显著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累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46个,实现省、州(市)、县(市、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四是区域城乡更加均衡。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比例达到10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个百分点。全省129个县全部实现县域内基本均衡,成为西部第5、全国第22个全省整体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的省份。启动实施3个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和滇东北、曲靖、滇南、滇西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推动实现就近享有高水平的健康服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持续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化成效显著。城乡间制度性差异不断减小,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市公共服务制度向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人群蔓延,实现由服务户籍人口向服务全体人民转变,统一设施配置标准,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构建综合完善、便捷高效的社区生活服务圈。

与此同时,云南省公共服务的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与群众期盼、城市发展需要仍有差距,公共服务体系、供给方式、服务样态、发展增量等在品质化、高效化、智能化、精准化方面仍存在不足,服务质量和效率与国家对云南省“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客观要求还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

一是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均衡,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仍存在明显差异,硬件软件不协调,基础设施不足与利用不够并存。不同群体之间享受的公共服务不均衡,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总体不足,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服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

二是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有待提高。公共服务专业化与标准化水平急需提升,公共服务资源和信息共享不够充分,在标准制定、实施、应用、宣传,以及动态调整、监测评估方面探索创新不足。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单一,行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服务的路径不够顺畅、参与度有待提高,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尚未完全建立。公共服务智能化应用有待普及,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仍需深化。由于受投资体量大、回报周期长、投资收益率低等影响,社会资本投资意愿不强、举办水平不高,且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仍面临较大体制机制约束,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模式尚待完善,具有影响力和带动效应的头部企业数量不足。公共服务领域专业人才总量明显不足,在部分基层文化服务场所,管理人员缺编、待遇不落实,在岗不在位的问题亟待解决。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参与方式创新、人力资源开发、舆情监测预警与应对等改革力度仍需加大,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反馈机制和评价机制有待完善。

第二节 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服务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既迎来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发展机遇:一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公共服务离群众最近,同群众生活最密切。“十四五”时期,民生保障事业将成为我国积极应对全球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基石。国家相继出台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对推进新时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提升带来重大发展机遇。《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基本建成教育强省、人才强省、文化强省、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健康云南,群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远景目标,为公共服务领域各项工作的开展注入了不竭动力。二是经济形势长期向好。“十三五”期间,云南省经济总量实现历史性突破。经济总量跃上2万亿元台阶,全省经济总量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增速位居全国前列。经济总量位次前移5位,排位从“十二五”末的第23位提升到第18位。我省“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两型三化”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八大重点产业发展和“三张牌”打造加快推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先进制造业等万亿级支柱产业和绿色能源等千亿级优势产业,将激发经济增长新动能,为构建不断满足优质化、人性化、个性化、权益化民生需求和可持续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提供重要支撑与保障。三是数字化赋能公共服务。“十四五”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化,物联网、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信息领域新兴技术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带动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向更高层级发展,实现服务资源高效供给,推进民生领域的服务方式更加多样、更加高效便捷。

面临挑战:一是复杂国际环境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局势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全球发展环境日趋复杂。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特别是在国际经济结构调整、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国际间竞争激烈等大环境背景下,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面临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的风险和挑战。二是人口结构呈现新变化。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健康养老设施、服务等需求持续提升,对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出更高要求。“未富先老”和“少子老龄化”现象突出,人口红利减弱,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压力加大。小型化和空巢化使家庭抗风险能力降低,养老抚幼、疾病照料、精神慰藉等公共服务问题日益凸显。三是民生需求凸显新期待。伴随着城乡结构、人口结构、消费结构等加速调整,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特点,对公共服务产品的要求已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更加迫切期盼优质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产品,需要调整服务供给结构以匹配新需求,为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挑战。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树立系统思观念,强化底线思维,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统筹发展多样化生活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深化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构建高质量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不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努力让彩云之南各族人民过上更好日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全民共享。强化人民主体地位,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增进民生福祉,确保公共服务水平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稳步提升,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普惠化、纵深化、全覆盖。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构建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的民生产品和服务供给格局。发挥政府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权益等方面的主导引领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运营与管理,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发展新局面。

——坚持保障基本,均等可及。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的财政负担能力,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关注国家呼声,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吊高胃口,不过度承诺。优先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扩大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快突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建立城乡均衡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人民群众公平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坚持数字赋能,高效保障。以数字化改革牵引公共服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民生诉求精准反馈、民生措施准确落实、民生问题精确解决,提高公共服务保障精准化水平和供给效率。

——坚持统揽全局,协调发展。加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立足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新时代的发展需要,统揽全局、上下协同,统筹考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新要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的协调发展。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以基本公共服务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为主体、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为有益补充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面建成城乡一体、方便可及、公平高效、均衡普惠、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公共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扩大,供给方式不断创新,人民高品质生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足感逐年增强。

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全面落实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对标落实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标准化手段应用更为广泛,公共资源配置更为高效,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差距明显缩小,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容。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格局更加稳固,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突出问题,服务规模和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得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价格更可承受,服务体验不断改善,不断满足人民更高层次公共服务需求,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

高品质生活服务多元发展。在政府保基本、多元促普惠的基础上,有效扩大市场化高端服务供给,更好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家政等服务需求,促进生活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生活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产业规模明显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得到满足。

第三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及性、可持续的发展方向,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强化政府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服务项目和落实基本标准。大幅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动优质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下沉,提高服务可及性。

第一节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

一、幼有所育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完善“三孩”配套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通过落实生育保险、产假和哺乳假、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权益等制度,释放生育政策潜力。二是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生育补贴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家庭生育保障体系,深化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做好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三是强化孕育健康服务。加大提供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孕产妇健康服务,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健康指导等服务,建立涵盖婚前、孕前、孕期、出生后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学有所教方面

一是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提供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补助,到2022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并持续巩固。二是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互联网+”终身学习平台,加快研究制定新时代促进社区教育发展政策,建立一批示范性培训基地、体验基地。三是构建开放多元的高等教育体系。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双高”建设,构建有机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四是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质量评价、考试招生制度与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课程教材管理,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强化教研支撑作用。五是推进“双减”“五项管理”工作落地见效。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从严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六是全面构建“五育并举”[]培养体系。凸显德育时代要求,深入开展革命精神等传承和教育,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七是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资培养、供给与管理服务机制,加快教师队伍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教师素质能力,调整教育支出结构,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

三、劳有所得方面

一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高质量就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构建以财政、货币政策为主要调节手段,促进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经济政策和人口、教育、医疗等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联动。开发新就业渠道,引导“零工经济”、“地摊经济”、“马路经济”、“夜间经济”发展,扩宽就业渠道,“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250万人以上。二是建立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咨询,发布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价位、见习岗位等信息。强化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为有求职需求的劳动者提供求职登记、岗位推荐、招聘会等服务,及时、准确掌握劳动者就业创业状况和服务需求。三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科学确定和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根据国家部署,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援企稳岗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四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积极构建预防、康复、补偿 “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五是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并稳步纳入基本养老、医疗。六是提升劳动用工保障服务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打造云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提升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基础和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劳动关系领域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系统。

四、病有所医方面

一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健全医防融合机制,落实落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覆盖。二是加强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服务。健全疫情预警机制,有效利用现有信息,科学精准研判疫情形势,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网络,对感染性疾病、呼吸、重症等专科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医院改造升级,建设3个省级重大疫病救治基地。加强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医药储备管理机制。三是强化“三医联动”。通过供给侧与一系列的需求侧改革产生联动效应和协同效应,持续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提高医疗保障制度的整体运行质量,提高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激发医药服务供给侧活力,深化带量采购、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制度,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安全可靠、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四是构建全覆盖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化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互补衔接,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构建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部署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做好试点扩面工作,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衔接。五是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巩固全民医保参保计划,加大重点人群参保扩面力度,将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进一步落实放开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落实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参保数据库,实现参保信息实时动态查询和管理,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参尽参,“十四五”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五、老有所养方面

一是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全面推动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养老服务均等化政策体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养老服务资源差异,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强力支撑。二是健全完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强对需求评估、照护服务、质量监管等重点环节管理,为长期护理服务对象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照护服务机构。三是优化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县、乡、村、家庭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健康养老管理平台服务能力,建立养老服务数据库、智慧养老服务与监管平台,提高养老服务的精准性和适用性,实现养老服务供给的优化和提升。四是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全民参保计划。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到2025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五是完善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依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六是健全基金管理与运营机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六、住有所居方面

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针对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停车场、公厕、活动广场等配套不足的问题,量身制定改造计划,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七、弱有所扶方面

一是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困难群众需求类型、困难程度,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逐步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二是民政福利服务设施改造提质工程。整合项目资金,以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民政精神卫生机构、殡仪馆等民政福利服务机构为重点,通过改扩建和完善内部配套设施设备,强化服务功能。

八、优军服务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退役军人保障制度。深化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改革,健全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管理体制,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组织机构建设,科学设置内部机构,规范运转机制。二是统筹推进褒扬纪念工作。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贯彻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健全工作体系、关心关爱烈属、加强设施建设管护、宣传弘扬英烈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褒扬纪念工作创新发展。三是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服务体系。完善退役军人移交程序,规范退役军人档案审核移交方式,畅通移交渠道,建立沟通顺畅、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受安置专岗归集制度,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职务等级;完善工作落实措施,确保安置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完善安置政策落实巡回督导机制。

九、文体服务保障方面

一是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围绕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制定和完善各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种类和数量。二是创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模式。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基础建设,依托“云南公共文化云”“一部手机游云南”等数字化平台,开发云上图书馆、云上文博、云上展览、云上音乐厅等数字化文化服务,重点推动全省建设10个智慧图书馆、10个公共文化云、30个博物馆数字化和一批数字化美术馆重点项目。实施“互联网+群众文化活动”,培育“云上群星奖”“云上村晚”等数字文化服务品牌,使公共文化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三是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多渠道普及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健身运动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县(市、区)打造2种以上不同类型的符合当地实际的群众健身活动或比赛,每种群众健身活动或比赛每年举办1次以上;有条件的行政村每年举办1次以上群众健身活动或比赛。四是加快公共体育数字化改革。运用智能设备、数字媒体、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初步建成云南数字体育基础框架,构建数字体育服务体系。提供体育场馆查询与预定、赛事活动参赛与观赛、健身指导互动与交流等服务。提高体育场地、赛事活动、科学健身等智慧化水平,打造一批智慧体育场馆、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智慧健身中心、智慧社区等智慧化试点。

第二节 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力度

一、幼有所育方面

一是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全面统计适龄儿童已接种、未接种人数,确保应接尽接。二是加强儿童健康管理。为婴幼儿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全程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打造智能化的母子健康移动服务平台,推进婴幼儿健康服务动态管理和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儿童视力检查、口腔保健、生长发育及心理行为评估和健康指导,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三是拓展避孕节育服务范围和能力。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节育手术,有效促进优生优育。

二、学有所教方面

一是补齐教育公共服务短板。加大教育投入,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学校布局,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二是高质量发展“互联网+教育”。推动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开发人工智能教学助手,全面促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三是提升中职教育办学实力。加强中职院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整合办学资源,促进中职教育规模化、特色化发展。支持各州(市)建好办好一批职教中心(园区),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培养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技术技能人才的中职学校。四是发展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培养一大批农村实用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探索特色学徒制,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深度参与协同育人。五是创新办学模式。围绕云南省八大重点产业、打造“三张牌”和万亿级千亿级现代化产业构建,培养促进产业发展的紧缺人才。针对云南产业发展实际迫切需求,新设相关专业并给予具体政策支持,搭建我省现代职业技能培训业务平台,打造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品牌,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市场高质量、规范化健康发展,构建技能人才培养新格局。六是提高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质量。加大学前教育教师、保育员培养及补充力度,推进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对幼儿园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七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基本标准配足配齐义务教育教职工,持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民族地区、涉藏工作重点州县的乡村教师倾斜。完善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八是加快推进学科和专业(群)建设。强化学科专业内涵建设,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深入推进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好专业建设规划,着力提升本科专业课程、教师、教材、测试和就业质量。

三、劳有所得方面

一是打造“互联网+就业”服务。依托建设“数字云南”契机,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等新型业态的支持力度,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发展共享用工。加强服务事项和服务资源归集,推动部门就业数据共享汇集,定期开展就业形势监测分析评估。二是推动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加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校和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实现“产学研用”的有效衔接转换,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培育一批大创园、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对高校的大学生创业园实行成效评估及奖补支持。三是提升创业服务水平。组织有创业意愿的服务对象开展创业基础能力培训,提供创业政策法规咨询、创业开业指导、办理贷款、参保登记、资格认证,落实各类创业补贴、金融扶持、税费减免等政策。四是有效提高培训质量。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适应新形势对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改革的新要求,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五是加强组织宣传。充分利用招聘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进企业政策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职业培训“十四五”规划和“技能云南”行动的重要意义,引导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参加培训,确保有条件的劳动力应培尽培。

四、病有所医方面

一是完善智慧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实现预约化挂号、导诊、支付、报告查询、药物配送和健康指导等业务应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体验。加强数字医保基础建设,建立数据信息协同共享机制,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在全省建设5个智慧医保管理服务示范点,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数字医保便民利民。二是健全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方式。坚持临床需要、合理诊治、适宜技术和中西医并重,强化医保基金战略购买的价值导向。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扎实开展DRG付费和DIP国家试点,推进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全面落实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支付管理政策。落实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医保准入谈判结果。将适宜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

五、老有所养方面

一是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构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十五分钟”服务圈。编制设施规划,严格配建标准,对新建地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设施,与住宅片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加强社区坡道、扶手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维护、使用和监管,推动、扶持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维护。二是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把养老机构专业的床位照顾搬到家里,围绕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等环节,健全发展、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政策,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规范的养老服务。三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并将其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打造范畴,打造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品牌。完善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体系,落实养老服务人才政策待遇,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监督管理。

六、住有所居方面

一是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天然气利用向农村延伸,进一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通信、广播电视、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二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开展村庄清洁和绿美乡村行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是提升社区智慧化水平。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在数字小区、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数字安防、电子商务、家庭看护、远程教育等诸多领域,提升社区智慧化水平,为社区百姓提供便利。

七、弱有所扶方面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服务机制,实现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资源整合,推动法律服务进驻三大平台,实现“全业务”一站式覆盖、“全业务”一站式共享。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及供给能力。切实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法律援助与其他法律服务的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法律援助专业人员培训。强化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四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因地制宜的加强法治宣传活动,支持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八、优军服务保障方面

一是做好各类优抚对象基础信息数据核查。建立优抚对象信息核查长效机制,加强各类优抚对象认定和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确保信息数据真实准确。二是提升优待抚恤水平。建立健全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适时调整优待目录,充实完善优待项目,健全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三是提升优抚医院医疗和护理水平。着力解决军队伤病残军人移交地方医疗需求,改善优抚医院设施和设备条件。四是加强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建设。将大数据和信息技术综合运用融入退役军人日常管理服务,拓展“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优化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驱动引领和服务支撑作用,全面提升全省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水平。

九、文体服务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云南特色文化资源建设博物馆等保护展示设施,扩大对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托养中心等群体的服务覆盖面。二是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进一步发挥国家、省、州(市)、县(区、市)有关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和带动作用,以群众需求为风向标,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多样化升级,形成“一馆一特色”“一村一队伍”“一乡一品牌”“一县一活动”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三是持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错时开放,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四是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公共体育服务惠民计划,建设“全域体育基地”,实现全省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城镇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结合公园、绿地、河道、湖泊的建设和整治改造,系统布局全民健身“15分钟健身圈”、体育社区、“大健康”步道。推进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公共体育场、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乡镇级专项运动场地、群众滑冰场建设,提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块。五是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大力推广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健身赛事活动,全面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规范赛事活动报备、举办、安全保障、绩效评价等服务标准,不断提高各类办赛主体办赛和组织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体育协会。

第三节 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一、幼有所育方面

一是完善特殊儿童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持续实施孤儿助医助学项目,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不断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二是强化困境儿童保障。推动各地构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络。引导、组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持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向当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康复申请并实施康复救助。对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由民政部门依法进行监护。三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机制,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和行为的指导。

二、学有所教方面

一是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科学合理布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巩固完善控辍保学长效工作机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二是保障学位供给。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盘活编制存量,优先保障学前教育发展需求,鼓励民办普惠性收费,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扩大学位供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规划引领,形成合理的公办幼儿园布局,鼓励农村小学举办附属幼儿园(班)。到2025年,拟规划提供幼儿园学位不少于193万个,全省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三是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实施保教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工作,制定省一级幼儿园管理制度,对已认定的省一级幼儿园进行动态监测和不定期抽查,加强对云南省一级一等幼儿园的管理;编写、出版、用好《云南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教师指导用书》。四是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提供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对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除学费。五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建设高等教育新高地。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特别是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国家的合作,扩大交流规模,提升交流层次。扩大教育国际合作,打造“留学云南”国际品牌,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六是发挥高等教育优势,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高校服务乡村振兴“七大行动”[],构筑一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平台,实施服务乡村振兴“百千万”行动计划,通过专项行动,专门支持、组织高校开展全方位服务,打造一批服务乡村振兴样板基地。

三、劳有所得方面

一是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持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做好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行动计划,强化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帮扶和公益岗位兜底保障,针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稳定城乡就业局势。二是加大扶持创业度。完善和落实好扶持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创业贷款扶持、税收优惠、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等力度。以高端发展为导向,鼓励创业聚焦大数据、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新技术、新产业。三是加大职业培训补贴投入。开展劳动者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提供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十四五”期间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四是提升公共就业培训服务能力。对基层服务人员、职业指导师等实施差异化分类培训。5年实现全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人员培训全覆盖,职业指导师、创业导师等“能训尽训”。

四、病有所医方面

一是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效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服务基础,推动医共体统筹下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优化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二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精准下沉和均衡布局,根据城镇化建设、地理位置、人口分布等因素,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功能定位。三是合理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贴近群众优势,积极开展签约服务、家庭病床服务、上门服务、社区护理、安宁疗护、随访管理服务等,调整和适当延长门诊服务时间,为居民提供就近、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五、老有所养方面

一是加强对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做到愿进全进、应养尽养。二是建立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定期对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探视与帮扶服务。

六、住有所居方面

一是做好公租房保障。统筹做好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工作。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应保尽保。努力实现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的总体目标。二是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格把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工程进度和回迁安置。三是分类推进乡村建设。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立足不同村庄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发展现状、民族特色、文化脉络,按照城郊融合型、集聚提升型、特色保护型、搬迁撤并型、兴边固边型等分类推进村庄建设。

七、弱有所扶方面

一是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探索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二是完善专项和急难社会救助。完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依据困难情况制定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分类分档予以救助,可实行“小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促进专项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慈善救助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临时救助作用,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形成救助合力。三是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设,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提升未成年人服务保障水平,优化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在州(市)一级打造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并向周边有需求的家庭辐射。四是深化妇女权益保护。加强妇女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建立党政主导,多部门联动机制,针对留守流动妇女、贫困单亲母亲、事实无人照料重病妇女,以及权益严重受侵害妇女,提供临时救助庇护场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矛盾调解等权益保护服务。五是加强残疾人福利预防和康复服务一体化发展。扎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健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至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切实做到“应补尽补、动态管理”。六是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聚焦未纳入救助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开展排查。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救助范围,参照“单人户”施保、刚性支出扣减、“救助渐退”等措施。

八、优军服务保障方面

一是优化光荣院区域布局。加强光荣院建设和改造,推动服务设施达标,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设备,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构建集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终身职业培训为一体的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推行退役军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推进适应性培训全员覆盖,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学历教育支持、学费减免和助学金资助政策。三是促进多渠道就业。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库,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进一步开发和储备公益性岗位,及时发布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窗口或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为其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四是强化创业支持。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采取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方式进行引导、鼓励、扶持,加强奖补扶持,落实税收优惠,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等“一站式”专业化服务。

九、文体服务保障方面

一是提升公共文化均等化水平。加快公共文化服务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推动实现州(市)中心城市有“五馆一院”,即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馆、美术馆、剧院(场);县城有“四馆一院”(不含美术馆),重点乡镇有覆盖周边区域的综合性文化站或文化服务中心,行政村(社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人口聚集的自然村有条件的可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二是提升体育运动综合实力。完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建立现代化竞赛体系,发挥竞技体育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引领作用,把群众性体育纳入全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三是落实常态化体质监测。依托省国民体质检测中心开展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提升群众科学健身素养,每年为15万人以上各类人群提供国民体质监测服务。

第四章 适度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紧紧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加强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实现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

第一节 促进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发展

一、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一是完善支持性政策。根据不同地区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成效进行差别性奖补,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吸引越来越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进入养老服务业,为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二是深入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型养老机构,支持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养老机构。三是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扩大普惠型养老机构数目,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四是支持社会力量规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在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地区,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个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宁疗护病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安宁疗护病床。

五是转换养老服务运营机制。将市场主体培育作为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转换养老服务运营机制、提供普惠专业化养老服务的关键举措,统筹供给侧和需求侧,综合施策,努力培育适应养老服务普惠发展要求的市场主体。

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一是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研究制定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以及机构业务培训、家庭育儿指导等综合服务。“十四五”期间全省建有普惠托位13万个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普惠数2.7个以上。二是完善普惠性托育服务设施。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统筹建设与改造,推动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普惠性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幼儿园、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养老、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到2025年,每个州(市)建立1个符合当地实际的0—3岁婴幼儿照护实训基地(指导中心),每个县(市、区)建立1所区域综合托育中心。三是积极推进智慧性托育信息平台建设。统筹推进省、州(市)、县(市、区)、服务机构四级托育服务信息网端接入国家托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软硬件建设,实现要情发布、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监督管理等网络化、平台化。四是发展多元托育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一批连锁化、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等的多元托育服务。五是推进医育融合发展。按照“建好一批机构、树立一批典型、打造一支队伍、提供一流服务、创造一批经验”的思路,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优势,采取自筹自建、新建改建、公建民营、公私合作、PPP、市场运作等建设运营方式(模式),建设一批标准规范的医育型托育服务机构,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六是打造地方托育品牌。支持行业组织、社会力量等开展品牌培育和塑造工作,鼓励头部托育企业精准把握儿童早期发展规律特点,围绕影响儿童早期发展的环境创设、敏感期、回应要素等关键,充分融合生活、地域、文化等元素,大力发展具有普适性、区域性和具有民族特色的品牌托育服务机构。

三、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一是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推进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切实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重点扩大农村地区、脱贫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二是开展学前教育助学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三是坚持学位扩容和质量提升并重,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加快新建、改扩建小区幼儿园的配套建设工作,支持社会力量利用闲置校舍、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学前教育建设项目等资源,举办学前三年混龄班、附属幼儿园,并纳入县、乡两级统一管理。全面规范“无证园”办园。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小小班。四是努力改善办园条件。为确保新建幼儿园建成后即招生办园,建设单位及教育部门根据幼儿园发展和建设规划,将附属工程纳入主体工程并同步实施。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办学用地、税收优惠、费用减免、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五是有效解决小区幼儿就近入园问题。针对城镇化加快、“三孩”政策以及优质教育需求等带来的入园难题,以城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为抓手,探索“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等多元解决方案。六是充分发挥名园引领作用。以“示范园+城乡幼儿园”模式带动一批潜力园发展。

四、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

一是全面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通过新建、改扩建、整合普通高中学校,科学、合理控制高中学校办学规模,防止建设大规模普通高中。二是开展普通高中助学服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为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三是持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水平。实施县域普通高中质量提升计划,增加优质教育规模,建设示范高中、特色高中和综合高中分类发展、分层提升的普通高中发展新格局。四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中教育收费。重点引进优质普通高中,鼓励引进非营利性优质民办品牌高中项目,支持民办普通高中优质发展,特色办学。

五、均衡发展优质医疗服务

一是提高分级诊疗能力。结合实际发展前沿医疗服务和专特医疗服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提升全科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医疗融合发展,提升州(市)、县(市、区)中心级城市医疗服务能力,夯实乡(村、社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推动基层首诊。二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支持云南省中医医院建设高水平中医医院;支持丽江、西双版纳、楚雄、文山、红河、德宏6所州(市)及中医(民族医)医院建设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实施30个县级中医医院提质扩能项目。进一步优化中医临床优势专科建设布局,做强做优骨伤、肛肠、针灸、推拿、妇科、老年病、康复医学科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专病。围绕重大疑难疾病、突发传染性疾病等,推进中西医协同攻关,提升中西医结合救治水平。到2025年,州(市)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力争80%以上达到三级甲等标准,不少于15所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标准;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基本标准,50%以上达到推荐标准。三是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推进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充分发挥辐射带动功能。支撑省级医院加强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建设,减少跨省就医。做好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州(市)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六、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

一是规划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规模和布局,重点在人口密集、房屋租赁供需矛盾相对突出的区域,如高校及科研院所周边、产业集聚区、交通枢纽地区等需求集中区域,合理规划建设(含改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引导多方参与。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缴存范围。四是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租购并举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积极建立健全依法缴存、有效使用、高效服务的政策体系和公积金管理机制,为广大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提供制度保障。

第二节 提高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水平

一、降低服务成本,促进价格普惠

一是合理确定城乡普惠型养老服务项目和价格。明确受益范围和支持标准,由市场机制形成普惠养老分级服务价格。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按照“租户收入可负担、租赁经营可持续”的原则,租金标准接受城市人民政府指导管控,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按照“保基本”的原则由城市人民政府合理确定。

二、加强质量评估与监管机制

一是探索包容且有效的审慎监管方式。推动修订相关标准规范,加强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构建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管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推动普惠但不降低服务标准。二是强化政府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实行监督检查结果公开、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质量信用记录、严重失信服务主体强制退出等制度。三是健全公共服务机构评审评价体系。鼓励开展第三方服务认证,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拓宽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推广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制度,鼓励第三方服务质量调查。

第五章 推动生活服务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拓展空间

以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为导向,围绕人民群众医疗、养老、文化旅游、智慧广电、体育服务、家政服务等服务需求,为生活性服务业的有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生活服务在建设品牌化、新业态发展、服务规模化方面取得新进展,向品质化和多样化方向升级,逐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一节 推动生活服务多元融合发展

一、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切实提升社会办医的医疗服务能力。建立科学先进的管理观念,严格依法执业,规范在诊疗过程中的行为,落实相关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二是创新发展高端医疗技术服务。推出个性化、规范化、高质量、一站式的高端技术服务,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建设高端医疗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三是推动新型康复服务产业化发展。形成预防、治疗、康复、照护于一体的康复服务体系。四是明确政府职能定位,积极支持和引导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明确政府与市场责任边界,加强对商业健康保险的税收支持,引导商业健康险回归保障属性。五是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根据参保人的个体差异,设计出多类产品,注重护理险赔付方式创新。六是拓展健康增值服务。从事后疾病补偿走向健康预防、疾病报销、病后康复等相结合的全流程健康服务,挖掘市场潜在需求,拓展营利性健康增值服务。

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给予养老服务市场充分政策支持。推动一批实力较强的知名养老服务企业与各级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改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运营养老机构,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享有与省内养老机构同等的土地政策、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等待遇。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改为养老机构备案制。二是实施老年智慧健康管理。打造一批养老产业园、智慧养老院和养老社区,支持家庭安装智慧养老终端,对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基本健康状况动态监控。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

三、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一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在城市商圈、重点景区、文化创意园区等建设文化中心、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打造融合网络服务、艺术展览、数字阅读、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为一体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在乡村因地制宜建设乡村戏台、村史馆、非遗传习场所、农民文化公园、文化广场等主题功能空间。在社区、住宅小区等建设自助图书馆、百姓书屋等,推进社区文化嵌入式服务等,着力打造城镇“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的全域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二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支持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社会组织或人群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加强众筹文化院坝、农民理事会等机制建设,积极搭建公共平台,打通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通道,支持各地建设乡村舞台。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三是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非遗馆(展示场所)、美术馆、剧院(场)等面向公众服务功能,定期在各馆举办举行文化展演或展览,宣传核心价值观与云南特色文化,提高大众对文化的感知和认知。举行“一地一特色”文化展演,开办社区文化节等公共文化服务。举办群众性传统节日民俗活动,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四是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加强与贵州、四川、重庆等周边省份开展文旅产业特色互补合作,加强与北上广深开展策划创意、服务等合作。创新产品策划、项目包装和运营服务,提升旅游资源开发效益,催生文旅融合新业态,开拓文旅发展新空间,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场景和区域性文化旅游品牌。进一步加强文旅产业发展与疫情防控“双推动”指导,建设沿边跨境文化旅游带,差异化发展特色旅游,推进历史文化名镇(村)、古村落、民族特色村寨、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建设。

四、智慧广电创新发展

一是壮大广播电视产业。推动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网络剧、短视频、网络电影等产业发展,推进高新视频和云转播应用。加快推进民族地区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推广普及。二是推进25个边境县(市)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建设。完善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快省、州(市)应急广播平台建设,扩大应急广播覆盖范围,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制播系统智慧化融合化发展。推进超高清节目生产和传输覆盖,实施怒江州、迪庆州州级广电融合提升工程。四是规范网络视听平台建设发展。推动“七彩云端”等移动端服务提升。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建强县级融媒体中心,构建省州县三级联动的全媒体传播体系。五是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大数据系统建设。强化数据整合、挖掘、分析、应用。配合推进国家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5G一体化发展,提升内容服务和业务承载能力。

五、体育服务加快发展

一是扩大体育服务业规模。高品质发展竞赛表演、健身休闲,提供健身产品、体育培训等服务,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二是合理发展体育旅游产业。发挥我省低纬度高海拔、立体气候优势,大力发展“健身游”,建设集体育训练比赛、健身康体、体育旅游、体育科研、体育交流为一体的国际一流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群。

六、家政服务提质扩容

一是完善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研究制定全省家政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不同时期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利用沪滇、粤滇等合作平台,引进龙头企业、高端人才、技术标准和战略投资者,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发挥“巾帼家政”等品牌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完善云南娘家人服务站、云嫂入沪等对接机制。二是优化家政服务创业环境。对自主创业从事家政服务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创业扶持。支持家政企业申报创业示范园、创业孵化基地,并按照规定给予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家政服务业的,在报考公务员时可按照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享受有关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外,对设立家政企业不得提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是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供需对接机制。每年组织50家左右的品牌家政企业(单位)深入人力资源输出丰富的县(市、区)和贫困地区举办“家政服务行业就业专场招聘会”、供需见面会和宣讲会,扩大有效供给。四是加强家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量归集全省家政企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开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背景信息验证核查渠道。探索在线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社会评价互动系统。对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联合惩戒,依法通过“信用中国(云南)”及其他渠道向社会公示。

第二节 促进生活服务品牌化标准化建设

一、加强服务品牌培育

一是全产业链打造健康产业。发挥我省生态生物资源、旅游资源、区位条件等优势,推动康养服务品牌落地。依托云南高品质道地药材和中医药特色优势,以治疗、康复、保健、美容、康养等为重点,加大功效性化妆品、功效性食品等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二是打造养老服务品牌。立足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引进一批实力较强的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做优特色康养产业,推进养老服务业向服务专业化、产业规模化、运营连锁化、发展集团化方向迈进。三是创新文化产品与品牌。培育文化创意产品,实施文化品牌战略,培育和扶持一批有影响力、代表性的文化产品和企业品牌。

二、强化服务标准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好促进社会办医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促进社会办医发展的相关政策,在市场准入、银行信贷、税收政策、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相关支持。二是建立竞争机制,促进社会办医规范运作。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打造自身特色,支持其积极承担公益性职责,找准市场定位,确定正确的发展方向,实现差异化、多样性发展。三是实施养老行业综合监管工程。紧盯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环节风险隐患,出台行业管理系列规范,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形成部门协同监管合力。四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定期排查处置风险隐患,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推进“一中心两平台”项目。建设文化和旅游数据中心,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完善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体验和服务水平;优化综合管理平台,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第六章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坚持系统思维,形成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共同配合,推动公共服务系统实现有机整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布局协同发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逐步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范围,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生活服务多元发展格局。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要素资源供给。把优质公共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

第一节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

一是科学设定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产业和区域发展需要,优化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家门口服务站点布局。以昆明城区都市圈为核心,以滇中、滇南、滇西、滇东北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二是合理控制公共服务设施规模。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需求,缩小基本公共服务人群差距,大力发展养老、托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社区嵌入式服务站点。因地制宜、统筹布局固定服务设施和流动服务设施,流动服务应明确服务时间和地点并保持相对稳定,不盲目追求大规模的综合性设施,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便利性。三是加强毗邻地区设施共建共享。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服务项目和服务水平衔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扩大优质服务资源辐射覆盖范围,更好发挥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合作,积极推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第二节 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多元

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统筹用好规划、土地、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以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流程更加公开透明,为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创造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机会。深化跨地区合作,鼓励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提供者跨地区参与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效能。强化市场监管,促进和规范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供给,构建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督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二是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市场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通过开办扶持、以奖代补、专业社工培训等方式,有意识地鼓励和引导依法成立社会组织,合理运用市场化手段,对政府分离出或新增的公共服务事项,在明确自身定位的基础上,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进行相关的监督。三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公共服务需求,引导事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根据国家要求,探索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事业编制资源,逐步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编制急需,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四是发挥国有经济作用。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参与公共服务的领域和条件,拓宽国有经济进入渠道,扩大财政资金支持国有经济参与公共服务的规模,鼓励和引导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形式参与公共服务。加强国有经济参与公共服务的授信、审贷、还款模式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承担公益类业务的国有资本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国有经济从事非营利性或微利活动,健全国有经济退出标准和程序,实现公共服务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第三节 公共服务更加便利共享

一是推进新技术创新应用与数据互联互通。运用新技术新手段,进一步推动数据归集、系统集成、流程再造、开放共享,通过科技赋能,不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精准性和可及性。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申办流程,推进公共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动办,高效开展“一件事一次办”。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加强技术创新,着力解决老年人、残疾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开发提供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智能化简易产品和服务,持续改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二是推动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在明确服务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强化街道、乡镇和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基层人财物保障力度,持续改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推动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发展、共建共享。推进审批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推动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养老托育、扶残助残、家政服务、物流商超、治安执法、纠纷调处、心理援助等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站点与以社区网格员为主体搭建的社会治理网络有机结合。培养专业化专职化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

第四节 公共服务要素更有保障

一是完善财力保障制度。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结合,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夯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财力需求,严格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制度和增长机制,主动担当作为,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稳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州(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省级承担较高分担比例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支出责任,实行州(市)差别化分担,贫困地区承担相对较低的支出责任。完善有关转移支付制度,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特殊类型地区倾斜。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公共服务领域人才队伍,健全公共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到农村、边远地区工作的激励保障机制。对在边远农村地区扎根工作的公共服务领域专业人才,落实职称倾斜支持政策,完善交流培养机制,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切实保障公共服务领域人员薪酬待遇。推进公共服务人才在城乡、区域、机构间合理流动,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三是保障设施用地需求。加强公共服务事业的用地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公共服务发展需要,探索多样化土地供应方式。四是优化资源配置机制。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政策落地为手段,强化进城人口的公共服务和权益政策保障,健全以流入地为主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未落户人口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政府性投资对城镇基础设施补助数额与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方式,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第五节 公共服务发展能力更加强劲

一是增强公共服务政策的统筹协调力度。通过提高托育服务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更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确保养老服务安心友好、保障人民居住更加舒适、巩固筑牢兜底的弱有所扶等公共服务,确保各公共服务领域的政策制定与人口调控目标的一致性,实现人口稳规模、优结构发展。二是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设计,实行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完善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农村配套政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短板,加大统筹力度,科学设置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半径,打造1.5小时偏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圈,促进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倾斜。因地制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居村办理,增强偏远农村流动服务能力,提升农村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就近办、便利办。

第七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加快公共服务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推进公共服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水平,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大动力,为实现本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提供根本保证。

第二节 强化组织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公共服务提升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聚焦重点领域,制定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压实责任,推动重点任务和措施有效落实。

第三节 夯实项目支撑

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针对公共服务的短板和弱项,各州(市)要加强项目谋划和建设力度,加强财政预算与项目的衔接,按财力合理确定各领域下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认真做好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筹集、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第四节 推进监督评估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开展规划实施评估,积极做好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大力开展第三方评估,鼓励多方参与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开展定期监测,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有效落实与推进。

第五节 加大宣传引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媒体等多渠道,大力宣传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过程中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良性宣传互动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和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有利于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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